省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推动实现监管“无事不扰” 企业“安心经营”
近年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持续深化“两场革命”,扎实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效减少对企业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推动实现“无事不扰”,为企业营造安心经营的良好环境。
去干扰,推行“企业安静期”。充分发挥云南省“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作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的通知》,将每月1-15日设定为“企业安静期”,在此期间,除紧急、特殊情形外各部门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常规性执法行政检查。建立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情况定期统计报送制度,推动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对基层监管部门的培训指导,畅通企业对违反安静期检查行为的投诉渠道,联合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征集违反“企业安静期”规定问题线索的通告》,建立手机扫码投诉举报机制,在门户网站设立举报窗口、公布举报热线,有力推动省委、省政府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营造企业安心经营的政策要求落实落地,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为经营主体和监管部门“双向减负”。2024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落实“企业安静期”要求开展涉企行政检查计划1.83万项,检查经营主体21.57万户;特殊情形开展涉企行政检查计划2.35万项,检查经营主体63.49万户,实现“零”投诉。企业普遍反映“有了‘企业安静期’规定,减少了许多迎检任务,能够更加专注于生产经营”。
重减负,推进部门联合监管。统筹行政执法力量,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清单、抽查计划、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涉企检查照单执行,杜绝任性执法;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制度、公示制度,严禁无备案开展检查;制定抽查工作指引(细则),规范双随机监管流程;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式,加强检查对象、检查层级、检查流程统筹管理,推行检查结果互认、“随机+非现场”检查、“随机+信用”监管等机制;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减少对企业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2024年,云南省坚持“能联尽联、应联必联”原则,制定并公布“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计划8550项、部门联合抽查计划4258项。与2023年相比,部门抽查计划减少了1240项,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增加了53项,涉企行政检查数量大幅精减,有效减少了对企业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促提升,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坚持精准化监管、差异化监管,全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全面推进“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指标体系建设,“通用+专业”分级分类监管范围拓展至食品生产、特种设备、专利代理等10个专业领域;深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实现靶向精准监管。省市场监管局2024年企业登记信息和公示信息不定向抽查中,随机抽取企业38902户,其中:风险等级A类企业1940户、占比为4.98%,B类企业10821户、占比27.82%,C类企业13592户、占比34.94%,D类企业12549户、占比32.26%。在抽查检查中,对低风险企业实施低频次低强度非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高频次高强度现场检查,实现“无处不在”。
强服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持续深化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实施失信警示提醒、公示信息抽查“容错”、失信惩戒及信用修复“缓冲”等10项包容审慎信用监管措施,实行“首违不罚”,对企业非主观故意且未造成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以教育和帮助企业整改为主,及时指导帮忙企业纠错改正,坚决杜绝“小过重罚”“一罚了之”。通过短信提醒、行政指导等方式,帮助1万余户经营主体及时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轻微违法行为,维护企业信用、避免失信,有效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可以更加安心、放心、专心地生产经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