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昌宁检察院“变中转型”打造创新示范院
2023年昌宁县检察院被列为全省“数字检察试点院”以来,从“理念、机制、管理、效能”四个方面谋变应变求变,通过自主创建法律监督模型,监督撤案19件,同比上升35.71%;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2件次,同比上升36.84%,成功实现转型升级、服务提质,2024年成功创建为全省“数字检察创新示范院”,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检察系统中交流。
顺应“理念之变”,促监督数字化转型。逐步转变传统办案理念,探索引入“大数据”思维助力法律监督。一是党员先锋“引变”。组建由13名青年党员为主体的数字检察工作专班,利用各地成熟的监督模型进行“解剖”式学习,努力适应数字检察发展趋势。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业务数据分析会商、检委会专题学习及传导式培训,推动全院干警自觉转变司法办案理念。二是人才引领“应变”。定期开展昌检大讲坛、青年干警读书班、青年检察官论坛等学习研讨活动,把活动作为案例“解剖”的“操作台”,案例“移植”的“手术台”,着力培养能够统筹运用数字认知、数字思维、数字技术的复合型“数字检察人才”。三是他山之石“促变”。先后组织干警到重庆市北碚区检察院学习“数字检察”工作,到西南大学交流研讨数字检察“检校合作”路径,梳理各地成熟监督模型的监督点、监督规则、数据来源、算力工具运算原理、重点数据分析过程等重要节点并加以运用,自主创建适应昌宁本土的法律监督模型7个。
优化“机制之变”,促部门协同化转型。加强数据统筹融合,通过上下内外联动打通数据“堵点”,将各单位的变量转化为增量,有效扩大“数据池”。一是“上下联动”强统筹。制定《昌宁县人民检察院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五个攻关小组,优化制定《昌宁县数字检察工作方案》《数字检察监督模型推广落实措施》等制度,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优化设置10个工作组,确保各项任务精准落地,形成“闭环”。二是“内外协同”疏堵点。县检察院联合全县16家单位发布《关于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全面打通县域内数据壁垒,实现数据按需共享。机制建立以来,县检察院向外调取数据40余次,向外提供数据12次,按照成案概率分级分类研判,让更多的监督线索转化成案,形成“一体化办案”和“兵团化作战”的最优模式。
突破“管理之变”,促数据应用化转型。积极探索大数据赋能检察办案,实现数字检察变革从个案“治标”到类案“治本”转变。一是“检警合作”挖掘数据。详细梳理司法、行政机关办公办案平台运行情况、数据类型、数据存储、数据输出等数据需求清单,加强数据关联挖掘分析,通过大数据办案平台交互达1927次,基本实现“业务协同、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二是“类案分析”洞察数据。聚焦社会治理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构建监督模型,深化运用大数据思维开展类案分析,形成全县命案防控、轻伤害案件、赌博案件、涉枪案件、林木案件、古茶树资源保护、燃气安全7个调研报告,针对发现问题精准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6份,助推全县开展各类专项治理。三是“智慧监督”应用数据。与法院、公安、人行联发《关于加强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打击力度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见》,合力维护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安全;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成功监督相关部门停止征收“超生”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及罚款;运用“环境保护税征收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从7000余条数据中发现线索38条,办理行政公益诉讼1件;从8000余件案件中发现在判决具有金钱给付义务过程中未载明迟延履行的相关责任类案11件,制发检察建议1份。
巩固“效能之变”,促成果共享化转型。坚持把数字检察的重点向推广和应用转变,以“数字检察”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是全力抓推广。自主创建刑事“挂案”清理、涉信用卡诈骗民事裁判结果类案监督、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非诉执行类案监督等7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理各类监督案件83件,助力刑事“挂案”清理、国有财产保护、特殊人群指定法律援助权利保障等领域检察监督。2024年,上架到省级模型库2个、市级模型库2个,其中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法律监督模型、服刑人员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监督模型被市内外多家检察院应用成案并得到好评。二是全力抓应用。积极应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模型库模型26个,成案28件,其中刑事诉讼监督13件、刑事执行监督4件、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2件、公益诉讼检察监督6件、刑事被害人救助3件。在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昌宁县提交的“特殊人群指定法律援助权利保障类案监督模型”“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法律监督模型”分别获三等奖和优秀奖,“昌宁县数字检察工作经验”在最高检第十四期西部巡讲支教研讨班、全省培训班作交流并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