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大同区检察院多举措强化刑事抗诉职能
正义网大庆10月10日电(通讯员 王艳)近年来,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检察院为了加强审判监督,始终秉持刑事诉讼职能和诉讼监督职能并重的原则,通过强化抗诉意识,加大抗诉力度,着力在抓好抗诉案件质量、正确把握抗点、提高法院采纳意见率上夯实基本功,刑事抗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悉,为了转变干警过去“重办案、轻监督;重起诉、轻抗诉”的错误观念,该院建立了刑事审判类监督模式。该院公诉科对盗窃、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八类案件制定了类案的一审判决定期分析监督机制,开展类案监督工作,通过对近两个月的该类犯罪一审判决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得出法院量刑的前后不一致性,从而为案件的抗诉寻找到有利的抗诉理由,并争取获得二审法院的采纳。刑事审判类监督模式的适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同时,该院健全和完善抗诉工作衔接和跟踪反馈机制。一是抗前“会诊”机制,要求承办人员在抗诉决定作出前,应及时与上级公诉部门联系,共同就抗诉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主动听取市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抗诉质量。二是抗前沟通机制。要求承办人员加强与法院沟通,及时了解法院对拟提请抗诉案件的意见,提前做好抗诉准备。 三是抗后反馈机制。要求承办人员应将二审判决结果及时告知被害人,并进行释法说理,维护审判权威。
该院在量刑建议幅度和量刑情节上下功夫,着重加强对量刑建议采纳情况的监督。一方面充分发挥量刑建议在审判监督中的作用,积极探索量刑建议纳入庭审程序,让量刑程序公开化,精确量刑建议幅度,使抗诉案件的结果有预期性;另一方面,该院对于不采纳的正确的量刑建议、量刑畸重或者畸轻的案件,积极加强与市院沟通,保证抗诉质效。如刘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两院在认定其自首情节上存在分歧,该院通过寻找法律依据,提起抗诉,获得了市院的支持。
该院把刑事抗诉工作作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该院共提请抗诉案件2件,市院支持抗诉率达100%,刑事抗诉案件质量大幅度提升。